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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海 锦瑟

大概是我的蜜汁冷cp体质吧…

时间海偏偏磕肖树则×季萱这对磕到无法自拔…

【心好累不想保持微笑】

青青梓苏:


古早期的同人了,本来发在贴吧的,也安分呆了快四年,因为种种原因准备删帖了。想想毕竟是头一次写这种万把字的文,虽然文笔辣鸡造作但就这样没了还是怪心疼的,所以放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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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锦瑟》



    他依然记得,他与她的缘分,始于民国六年。
    那时他还是一个当权世家的二公子,姓肖,名树则,字林之。
    年少狂妄,那时他立志不依靠父亲自己去在这乱世之中打拼出一片天地,父亲无言,只对他说:“我再帮你最后一件事。”
    于是父亲为他定下一门亲事,聘的是苏州季家的大小姐。
    季家大小姐年十七,单名一个萱字,在美国威尔斯利女子文理学院留学,听起来也算是个知书达理的女子。
    不过再知书达理于他又有什么关系?她虽是将要成为他妻子的人,但终究不过是为他的权力锦上添花的装饰罢了。
    苏州季家世代经营丝绸,家底丰厚,也算是当地的名门望族。然而如今世道比不得从前,从前是有钱即有权,如今无论季家再有钱,却也不过是为那些当权者屯着,自己手中无权,无论挣多少都是白搭。而他肖树手中有权,却是无钱打点关系。
    季家要权,而他肖树则要钱。他们之间不过是基于这种各取所需的关系,联姻,不过是手段。无论是跟季家还是李家还是王家,只要能帮到他,他也不介意那人是貌若天仙还是丑若无盐,毕竟联姻而已,谁也不会真的以为着一纸婚约就是一生一世。更何况是正妻这个有如花瓶般的角色。
    其实有远比季家更好的联姻对象,季家算不上最有钱,可老爷子偏偏就挑上了季家,听说还是他亲自上门说的亲事。老爷子不会傻到去做赔本的生意,所以一定另有奥妙。
    他很快就想明白了这一点。因为害怕其他军阀从腹地进攻,江浙当局设下关卡,严禁任何军火流入,让对江浙地区虎视眈眈的军阀很是着急,他的父亲肖然便是其中一个。季家地处苏州,水路极为便捷,做的又是丝绸生意,经常有货物进出。丝绸量大,没有人会去一箱一箱的翻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于是那严密的防锁就出现了一个致命的漏洞。
    若是以运送丝绸为掩盖,实则运送军火呢?那又能对整个战局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他不禁微笑,将手中的电报放在了桌上,推门离开。
    电报上写到:“林之吾儿,今父为汝聘下苏州季氏丝绸行大小姐季萱为偶,定于三月后廿一缔结良缘。父然于四月初六字。”那黑色的方块铅字,就这样铺成了一条他非走不可的路,决定了他的一生。



    本以为婚事会水到渠成,就犹如看过多遍的书,随手翻到一页,甚至不需要想象,便知道下一页的内容。平淡波澜不兴得仿佛一潭死水,毫无新意。
    可他亲爱的未婚妻,毕业于美国威尔斯利女子文理学院的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季萱季小姐却逃婚了,在他们婚礼的前夜。
    逃婚的女子在大家闺秀中本就是少数,一向被人视为奇葩。而他这位连面都没见过的,在大婚前夜翻窗逃走的无节操未婚妻,大概算是……
    奇葩中的战斗机。
    他肖树则活到二十二岁,还没有哪天比这一天更悲催,更丢脸。他穿着新郎官该穿的大红马褂,从旭日初升等到夕阳西下——老爷子是个古板的家伙,虽说让他留洋去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但在婚礼这件他眼中的大事上却毫不含糊,坚决不搞那些所谓的“西方的幺蛾子”,非逼着他穿了红马褂,一切按照传统走。其实他也没这么排斥传统,只是这大红马褂着实让他觉得不舒服,但为了季家手中的钱,他还是忍了。
    结果他等了一整天,季家人却一脸歉疚的对他说,季萱,跑了。
    他当下便寒了一张脸,甩下几句话,头也不回的走了。
    季家与他之间的联盟,尚未开始,就已终结。
    听季家人说,季萱在美国留学时很是喜欢戏剧,自己也加入了几个戏剧社,甚至在给母亲的家信中也透露出当演员的意向,若是逃了,大概也会选当演员来挣钱养活自己。
    民国初年,一切都尚是百废待兴,电影这种新兴产业更是方兴未艾,也只有上海的电影业较发达,离苏州又近,再加上是个繁华都市,以季萱逃跑时身无分文又是个娇气的吃不得苦的大小姐的情况来看,她十有八九是逃到了上海。
    大约是男人的自尊心作怪,他突然就对这位未婚妻来了兴趣,想看看这个让他颜面扫地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样子,究竟是一朵怎样的奇葩才能做出这种弃家族利益和权势于不顾,在婚礼前夜翻窗逃走的事来。
    于是在通过自己的情报网得到确切信息后,他去看了她演的电影。即使后来过了很多年,他依然清晰的记得那天的电影是《花赏草》,记得那部老电影的每一个情节、细节;记得当他看见她在银幕上回眸,嫣然一笑时,心口那种砰然的感觉。尽管只是黑白的默片,只能看银幕间黑白明灭无声笑靥开合,但那一笑仿佛三千桃夭灼然盛放,一直开到了他的心里。
    ……丫的说这么文艺其实说到底就一句话,就是他老人家的桃花开了。
    他肖树则二十二年来第一次心动,就给了这位没见过面的未婚妻。



    本想有了季萱的下落便立即去找她。可节外生枝,再见到她已是在她逃婚后的一年多。
    那是三月初春的一场舞会,他坐在角落里,冷眼旁观着那些自诩高贵的人在舞池中寻欢作。她着一袭素蓝缎子旗袍,围着一条白狐狸毛坎肩,素净得像是一瓣莲,曼妙婉约。她穿过纸醉金迷的人群,娉娉袅袅向他走来,笑意清浅声音也是温柔如风:“肖先生好。”
    不得不说她真人比在银幕上要好看。
    她是以演员的身份被引见给他的。外界都传他爱看电影,于是有不少想巴结他的人带着或艳丽或清纯的女明星来求他。他不为所动,就有人带了几个当红的男明星来……他当场就把那混蛋给崩了。
    所有人都知道肖树则肖将军爱看电影,却没人知道他为什么喜欢看电影,又或者说,没人关心他为什么爱看电影。就像他眼前的季萱和她的导演黎家铭,对他们而言,他爱看电影不过是一个绝佳的契机。
    一个杀掉他的契机。
    不是不知道他们的目的,黎家铭隶属于救国会,最近正在执行一个名为“代号X”的任务。救国会的任务大多是暗杀,任务名里的字母是被暗杀对象的姓氏首写字母。
    代号X,暗杀肖树则。
    他们不知道的是,救国会,不过是某个军阀为了铲除异己所设立的,招募那些被爱国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学生,给他们灌输暗杀对象是国之罪人的观念,鼓动他们前去暗杀。
    以他的情报网知道这些并不是难事,他只是没想到季萱也加入了救国会,而且要来杀他。
    “季小姐?我看过你演的电影,叫《花赏草》?”他一遍漫不经心的听着黎家铭说着一堆无聊的废话,一边对她点点头道。
    季萱有点惊讶,估计是觉得自己不甚出名肖将军居然看过她的电影云云,但还是点了点头。
    于是他有意无意的补了一句:“我特别欣赏戏里面,季小姐逃婚,和男主私奔,翻窗不成掉下来的那一段。特别有意思。”
    季萱的脸色变得有点难看,不知道想起了什么。
    那日黎家铭早早就借故走了,就留下他和季萱两人。他大约也知道目前是个什么局面,黎家铭想利用美人计好让计划进行的顺利点。
    不得不说他还是很会挑人的,偏偏就挑了这位他求之不得的未婚妻,他真要为黎家铭的眼光点三十二个赞。
    不过那日他却对季萱冷淡得很,一则这女人是来杀他的,他不能让她得手;二则这女人当初逃婚逃得那么干脆,他的脸面都被她丢完了,对她那么好岂不是显得自己有点犯贱?如今正是个好好调教她的机会,不然以她的性子怎么当得好贤妻良母?
    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他两个都不想错过。



    见面的第二天,他就回了他在北平的寓所。他此次来沪不过是为了处理一些事情,遇见季萱却是在他意料之外。他虽喜欢她,却也不会为了她在上海多停留。
    四月,他再次来到上海,让副官给季萱递了帖子,邀她来他在沪的寓所见面。但临到见面他都没搞清楚,为什么自己突然就想起要见这个女人。
    难不成他脑子烧坏了?他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没发烧啊。
    不过在见到她的一瞬间他就明白了,他只不过是,想她了,仅此而已。
    季萱登门时,他正从书房里出来,手里剥着橘子。他把橘子放在会客厅的摆盘里,看着她紧张却又故作镇静的样子,笑:“素闻季小姐留洋回来,才气非凡,今日天气好,我们去花园里吟吟诗?”
    季萱不会作诗,只好跟在他后头听他吟诗,然后屁颠屁颠的把诗认认真真的誊写下来。她的字迹清秀,看着赏心悦目。
    他在一旁闲闲看着她誊诗,一边吃着橘子一边说:“和沪上名媛比起来,季小姐虽然不会作诗,拍马屁的功夫却是不错的。”季萱立刻得瑟起来,傲娇的小样子像极了一只猫。他嘴角一弯,伸出手来揉揉她的头,补上一句:“胜在话少。”
    季萱立刻就蔫了。
    他们的见面其实很有几分鸿门宴的味道,他是刘邦,季萱和黎家铭是项羽。他们心心念念要置他于死地,而他,依然步步为营。
    季萱约他见面三次,他们就动了三次手。
    第一次,季萱约他去逛公园,他与她在灼桃三千下对视,一颗子弹飞过来,打落一朵桃花,他笑了笑,顺手将那朵花别在她鬓边。
    第二次,在露天西餐馆吃法国菜,刚拿起刀叉,一只乌鸦中弹掉下来,正好落进季萱的盘子里,他眼睛都没抬一下:“Waiter,给季小姐换过一盘。”
    第三次,在肖公馆,一张八仙桌,两只扶手椅,刚要落座,他伸手一拦:“季小姐,您坐这儿。”他指的位子靠窗,极远处看得见房屋矮楼。这样的坐法他靠内,季萱靠外,若是有人想从街上开枪,一枪打中的正是她的位子。
    他又解开自己的外套,弯下腰,披在她肩上,语气中带上了一点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温柔:“季小姐,天气还是太凉,多加一件衣服好。”
    这样从远处的暗杀者来看,她就变成了坐在窗边的暗杀对象他。
    没错,他不信她。这些看上去温柔体贴的聊天,其实是试探。毕竟她是要杀他的人,小心一点总没错。
    季萱的声音依旧柔情似水:“多谢肖先生的衣服,暖和多了。”
    他看着她,她的表情扭曲的厉害,他心想如果给她一面镜子她会不会被自己现在的表情吓到?
    然后又是一通闲话,季萱的定力极好,最后他都坐不住了,她依然保持着一种微妙的扭曲微笑端庄的坐着。
    ……不过那微笑里为什么有种“你再说的话老娘就削死你”的感觉?
    他在阳台上吹风,依然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站在身旁的她闲聊。忽然听见破空声,然后就是大力的一推。
    终于动手了。这是他的第一反应。
    身上没有中弹的感觉,他回头一看,只见季萱的小腿上鲜血直冒,顺着小腿蜿蜒而下,像是一条鲜红的蛇。
    他没由来的心痛,紧紧抱住已经站不住的她,回头大吼:“快去叫医生!”



    季萱的伤不重,只是打中了小腿,再加上叫医生叫得及时,她身上也不会留下什么伤疤。
    听到这个消息,他松了一口气,旋即觉得又心疼又好笑。这一枪分明是黎家铭开的,自己人打自己人,不知道他那位亲爱的未婚妻现在有没有气得跳脚。
    “将军,季小姐受伤了,您看……要不要去看看她?一则她是因为您才受的伤,二则……”身边,副官低声说道。
    毕竟她也是她的未婚妻,尽管他们之间已无婚约。他在心里补完了这句话。
    就像副官知道他在想什么一样,他也清楚副官的想法,但他却无奈的揉着眉心道:“不急,现在这个样子……她大约不愿见我吧。出了这样的岔子,明眼人都看出来她要杀我,她还没这个胆子在这个风口上见我。”
    副官应了一声,出去了。他一个人在书房里批公文,不时的写错字,满脑子都在想季萱的事,等到了吃午饭的时候他又盯着盘里的黄花菜发呆。
    黄花菜又名萱草。
    饭干脆也不吃了,他就这样一直盯着盘里的黄花菜神游太虚,一直到黄花菜都凉了。
    他对季萱,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在知道她是来杀他的之后,他对她的感觉是不是还一如当初?这真他娘的是个好问题。
    他做事最不喜欢磨磨蹭蹭,这大概是军人的通病,这么几年都没变过。他都没想到,一向雷厉风行如自己也有这么婆婆妈妈的一天。
    他想他还是喜欢她的,不然在看见她受伤时就不会心痛,也没有必要在明知道她是来杀他的情况下依然陪她演这样一场戏。人人都说肖将军一向崇尚暴力美学,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碰到这种情况都是一枪崩了了事。他被她暗杀三次依然痴心不改,果然宽宏大度。
    可是明明这么喜欢季萱,他却没有逼她。按说他本就是她的未婚夫,拿出个未婚夫的架子来把这逃婚的胭脂马给绑回去也没人好说些什么,毕竟是他们的家务事。偏偏他骨子里是个传统的人,一直觉得若是缘分未到,强取豪夺而来的终究不是自己的,于是也就没有这么做。
    所以他一直都在等,等季萱把真心交付给他的那一天。尽管这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他可以等。
    季萱大约是不耐烦了。毕竟他一天不死,这世上因他而起的战火不知又要多多少,在她眼里他就是一个罪人,留不得。
    于是等待她爱上他的过程也就没有了那么多的浪漫,而更像是一个赌局。
    他自然知道季萱如今对他的种种柔情都是假的,他们在演一出爱情的戏,她用玫瑰消磨他的戒心,然后露出那娇艳外表下的危险杀机。季萱以假意待他,他却依然报以真情,只因他是真的喜欢她,她要的爱情戏,他无需去演。
    世上最危险的事是玩火,因为会自焚;世上最危险的游戏是和一个不爱的人演一场爱情的戏,因为会假戏真做;所以他把自己押上赌桌,赌的是她的真心。


    中枪事件后,季萱再没来见过他。他带着花去她的公司探病,她依然躲在楼上不敢下来。
    她是心虚了么?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他还不想,就这样放弃她啊。所以也不希望,她这么快的放弃他。
    没过多久,黎家铭就找到了他,一口一个军座叫得亲热,带着他到了一个舞厅。一路都在说季萱以为他怀疑她是来暗杀他的,如今都不敢来见他,生怕再多出些误会。
    听得这话他挑了挑眉,似笑非笑的看了黎家铭一眼,直看得黎家铭慌乱的移开了眼。
    这人还装得挺像,他和季萱可不就是来杀他的么?
    进了舞厅,季萱便坐在靠内的一张桌子边,笑得春花灿烂。
    他皱了皱眉,这家伙是有多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明明腿上的伤还没好,还非要跑出来跳舞,她是笨蛋吗?
    他向季萱走去,季萱在看到他的瞬间笑容就僵在了脸上,瞬间如丧考妣,转身就走。
    黎家铭在她逃跑之前就把她按回了椅子里,他拉开对面的椅子坐下,很是诚恳的对她开门见山道:“季小姐,如果我真的怀疑你,你早就没命了。”
    “……肖先生想太多了,我没有那个意思,只是病还没好,医生说要静养。”季萱也是一脸诚恳的胡说八道。
    他瞟了一眼季萱旗袍下的小腿,随后微笑起来,习惯性的揉了揉她的头:“是吗?季萱,腿还没好就到处乱跑,你这条腿可是不想要了?”
    “……绝对没有!”
    “那就听话,腿好之前别再到处乱跑了,好吗?”
    “哦……”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季萱只是乖乖呆在家里养伤,偶尔他会来看看她,只是东拉西扯的和她闲聊。大约是逐渐分不清戏与现实,她看向他的眼神里也多了几分柔情,他将她的变化看在眼里,暗喜。
    段祺瑞又拍了封电报要他回北平处理公务。此时季萱的伤已经大好,他没什么可担心的,也就回了北平,只是仍有些惦念她。
    一去不到半月,季萱突然拍了一张十万加急的电报来。他只是匆匆一眼,便抛下一切,回了沪上。
    季萱病了。
    坐火车回沪上的那一段时间里他整个心都揪成一团,担心得不行。季萱的伤刚好没多久,正是最怕出乱子的时候,偏偏她又病了,也不知会不会对她的伤势有什么影响。
    待铮亮的汽车停在季萱家楼下时,已是电报拍出的第三天。他火急火燎地上楼,却只见季萱安然无恙的坐在床边,冲着刚上来的他笑。他气极,脸蓦然一沉:“你说你病了,我丢了公事赶过来的。”
    她的目光一寸一寸垂下去,嗫嚅道:“我没骗你,是病了。”她又怯怯抬头,一寸寸软化他愤怒的目光:“相思成疾,难道没听过么?”
    季萱看向他的目光不同于往日那种浮于表面的柔情,而是真真切切的进入了她的眼底,真情流露。他心下欣喜,只当她回心转意,爱上了他,于是表情也缓和了许多,但多年官场沉浮养成的疑心仍是叫他不放心的问了一句:“季萱,我情愿你说实话——是不是突然红了花销大,缺钱了?”
    季萱的眸光立刻暗淡下去,带着一点受伤,看得他心中一窒。
    他还是,太莽撞了。这样去猜度她,只怕伤了她的心。
    但他还是放不下自己的骄傲去认错,于是只当没看出她的心伤,照旧花钱请她吃饭跳舞。
    季萱带着一只牛皮小皮箱,他也没问什么。灯红酒绿的舞池边,季萱点了一杯橘子水在桌边坐下。台上,一个女子正在唱着一支《何日君再来》:“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歌声软糯,在尾音处拖出一丝漫不经心的懒音,撩拨得人心痒。
    季萱侧耳听着那歌声,回过头来冲着他笑:“这曲子好,肖先生可愿和我跳上一支舞?”
    舞池里,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低声道:“季萱,我给你一个机会。你可以问我一个问题,我实话回答。”
    她不信:“每次我问你什么,你都能敷衍过去。”
    他斜过眼看她,淡笑:“那也未必,实话回答的方式有很多种的,你试试?”
    他们回到座位,季萱方问道:“有流言说肖先生在发国难财。如今军阀打来打去的,小仗不说,大仗七成都和你有关系,这句话对吗?”
    他有些意外:“不对,是八成,”随即便遗憾的道,“你竟然问的不是‘肖树则,你爱我吗?’”
    他微一沉吟,道:“我亦听说季小姐本有婚配,是从家里负气跑出来的。”
    季萱正在喝橘子水,闻言呛了一下,被酸到了牙,龇牙咧嘴。他伸出手去,轻柔的把她嘴角的一点橘子水给擦干净,她才道:“对方怕是早就悔了这桩婚事,那纨绔二公子恨死我啦。”
    他很是无奈,这丫头怎么想象力这么丰富?她又怎么知道自己对她是爱是恨呢?他摇摇头,深深看了她一眼:“那可不见得,不过婚礼头天媳妇跑了,要说不生气那是骗子。”
    她笑问:“听起来肖先生,似乎很有经验?”
    他尚未反应过来,耳边骤然响起副官拔枪的声音:“季小姐!”
    季萱的脸刷的一下就白了。他沉下脸,转向副官:“闭嘴!”他吸了口气,站起来,面对着玻璃窗,看着窗外深深夜色,原本想对季萱说出的话却不知怎么也说不出口,只得换回刚才的话题:“季萱,你刚才问我,是不是发战争财。不错,我是发了战争财。”他语气平淡的撒了一个谎,“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天经地义不是吗?”
    身后,季萱道:“是嘛。缺钱的时候最了解这种感受了。”语气诚恳,也不知是真心话还是讽刺。
    就这么一来一去之间,结束了这次见面,而他想对她说的那句“季萱,肖树则有守诺之心,不知季小姐有无再续之意”,却一直没能说出口。



    那次见面后,因着他公务繁忙,他们便许久没见。
    帮段祺瑞做事如临不测之渊,事务繁多且千头万绪,一个不小心就是死无葬身之地。他自知这些年因为行事狠辣早已是让他树敌不少,那些人都只等着他的错处,只待那时将他碎尸万段,挫骨扬灰。
    虽然他忙得无暇顾及其他,但闲下来的时候依然是想着季萱的。以他的情报网,纵然季萱远在沪上,他依然可以清楚她的一举一动。这么一个强力的情报组织一开始是他用来监视季萱以及黎家铭,了解他们对他的暗杀计划的,但最终还是变成了他知道季萱是否安好的工具。
    最终还是抽了个空回沪上。坐在肖公馆书房的书桌前想着季萱当时问他的问题:“有流言说肖先生在发国难财。如今军阀打来打去的,小仗不说,大仗七成都和你有关系,这句话对吗?”
    对吗?自然是对的,不然这些年他又怎会树敌如此之多?这些年他在段祺瑞身后做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大发战争财,自然是被人恨毒了,可是他做这些事的本心,大约是没人知道了。
    初入政坛,他还只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一心只想在这乱世之中打拼出一番事业。那时他的眼里心里都是自己的荣华富贵,完全忘了“一将功成万骨枯”,忘了自己要想得来一切要让多少平民百姓陷于水深火热之中,陷于家破人亡之境,只想着立足于权力之巅的快意,甚至于连他一直喜欢着的季萱都被他抛在脑后。
    那时军阀之间互相倾轧得厉害,连他的父亲肖然亦是牵涉其中,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精明强干了一辈子的父亲,最终会死在这一场倾轧中。
    父亲死时,他并不知晓。父亲知道自己的事多少会连累到他,于是坚决不让家人告诉他。他知道父亲的死讯时,已是父亲去世后的头七。
    不顾一切的赶了回去,昔日富丽堂皇的家已是暗淡得失了色,铺天盖地的白色是唯一的颜色。偌大的灵堂中,只有他的母亲安静的跪坐在火盆边,面色平静的烧着纸钱。
    “肖家已经彻底败落了,林之,你也走吧。”
    “你父亲不愿连累你,怕影响你的仕途,所以临终前死活不肯让我告诉你他的死讯,你走吧,不要辜负你父亲的一片苦心。”
    他无力的跪倒在父亲灵前,泪无声的涌了出来。
    锥心之痛,痛过方知。
    自己的家,那个自小生长、给予他温暖的地方,终究毁在了这乱世之中。
    原来在这乱世之中,所有人都卑微如蝼蚁,无论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百姓,抑或是他这般手握权柄之人。
    擦干眼泪,在父亲的牌位前重重磕上三个响头,再度起身时他已无泪意,表情漠然冷硬似铁。
    从前那个年少轻狂的肖树则终究是死了,活下来的这个肖树则依然是肖树则,只是天真不再。
    他总算明白,当今世道四分五裂,所谓和平共处,历来不过是镜花水月。倘若最终的大权没有集中在一处,就会有战乱,也就会有更多的人和他一样,家破人亡。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已经受够这样的痛苦了,所以这世上因为这个而痛苦的人,还是越少越好吧。



    如父亲所料,他果然还是受到了牵连,仕途犹如风中之烛般岌岌可危,可他并不在乎。被冷待的那些日子,他冷眼旁观着,寻找一个靠山,他的实力究竟太弱,不足以让他一展抱负。
    冷眼旁观了这么些日子,他最终选择了段祺瑞。段祺瑞为人正直,为官清廉,若是最终的大权落入他手中,想来百姓也可以安居乐业,天下太平。
    于是他用尽各种手段获得了段祺瑞的倚重,在政界极力主战,落下恶名,树敌无数。可他管不了这么多了,为了百姓,总要有人去做这个恶人,他肖树则反正是孤身一人,无家无室,无牵无挂,去做这种事再合适不过。
    可偏偏,又让他遇见了季萱。
    这个女人就像是他一生中避不开的一道劫,把一切都搅得一团乱。
    最乱的,大约还是他的心。
    他已经不适合再去做一个极力主战的人了,适合这样的,只是那种一无所有的人,因为什么都没有,所以不怕失去,也就能为这件事付出一切。他已经有了自己无法割舍的事物,有了自己的牵挂,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但是他很清楚,从自己做出决定的那一瞬起,他就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纵然他此刻想要回头也是不能了,他只能一直走下去,直到他死。
    他过的是近乎于刀口舔血的日子,随时都可能会死。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还剩多久时间,也许十年,也许一个月,也许一分钟,他不想给自己留下遗憾,他最终还是决定告诉季萱一切。
    铺开宣纸,研墨提笔,他还是更偏好这种古老的东西。狼毫毛笔沾满了松烟小墨,他在纸上一字一字端正写道:
“季萱:
    你问过我,为何要开战,我也答复过你,发战争财而已。
    我问过你,为什么要做演员,你说为国为民,开启民智。
    我们都不诚实。
    当今世道四分五裂,所谓和平共处,历来不过是镜花水月。倘若最后的大权没有集中在一处,就会有战乱。长痛不如短痛而已——这是为何我在政界力主武力统一南北。总得有人做这件事,树则愿担罪名。”
    终究还是犹豫了。他不知道选择告诉季萱这一切对她而言是好是坏,他在害怕,害怕因为自己的选择,季萱的平静生活会被打破。
    他定下心神,既然不知道未来会是怎样,不如现在就顺从自己的心意,纵然这个选择可能是错的,但最起码他不会后悔。
    于是提笔续道:“季小姐,当初你忙着逃婚,大概不记得了。向贵府提亲的人家姓肖,肖家纨绔二公子名树则,字林之,正是鄙人。肖树则有守诺之心,不知季小姐有无再续之意?”笔迹还是有些凝滞,正如他其实并不坚定的决心。
    信的最后,他附上了幼年时所学的一段《诗经》:“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诗经•郑风•关雎》,《诗经》的第一篇,亦是流传最广的一篇,讲的是男子热烈追求心爱的女子。他所能做的,也只有通过这种方式告诉季萱,他是真的喜欢她。
    他拉开书桌的抽屉,在书桌抽屉的最底部有一张平平展展铺开的纸,他小心抽了出来,放在桌上。
    那是一张结婚证,像古时的合婚庚帖一样,周边有着象征夫妻恩爱琴瑟和谐的鸳鸯花纹与多子多福的葡萄石榴花纹。被鸳鸯花纹和葡萄石榴花纹簇拥着的,是这样一段话: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这结婚证是刚出来让他审批的样品,尚未正式使用。昨天他已经批准了,只等印场做出一批来就可以正式使用,他手里这张大约算是头一份。
    右下角是夫妻二人签名的位置,签过名之后,再盖章,登记,就是合法夫妻。他在右下角郑重写上“肖树则”三个字,然后取出自己的公章,端正盖了上去。
    一份由段总理副手特批的结婚证。
    现在只差新娘的签名。
    他看着那张结婚证,轻叹,将它原样放回抽屉底层。
    感情的事急不得,他也只能慢慢来。等季萱肯嫁给他,再把这张结婚证给她好了,他这样想。
    将信装好,他走出书房,随意的靠在走廊的栏杆上,将信递给副官,让他去送给季萱。
    变故,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发生的。
    破空三声枪响,他尚未来得及反应,就已经中弹。两枪打中了他的胸口,一枪打中了他的腿。那封信就这样轻飘飘的从他无力松开的指间飘落,落在了远处的地板上。
    多完美的杀局,他自嘲的想,每一个细节都被考虑周全,周全到都不需要使用消音器——因为离得太近了,这三枪,他根本躲不开。
    再熟悉不过的痛苦向潮水般向他涌来,似乎要将他淹没。耳边乱糟糟的,大概是副官在那里大吼着叫医生。有凌乱的脚步声、大吼声、战战兢兢的答复声、以及衣料器械的摩擦声,但他好像什么都没听到,只是死死看着那封信。信已经被踩脏了,皱巴巴的。
    意识开始模糊起来,他已经支持不住了。就在他晕过去的那一瞬,他看见一个灰蓝色的身影伸出一只素白的手,轻轻的将那封信拣了起来。
    “季萱……”



    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是常去的那家舞厅,依然放着那首缠绵的《何日君再来》,他和季萱对坐着,在吃饭。
    准确来说,是他点,季萱吃。
    她吃完糯米排骨,他点一份水晶燕饺。
    她吃完水晶燕饺,他点一份红烧狮子头。
    她吃完红烧狮子头,他点一份桂花汤圆。
    最后她吃不下了,把筷子一放,托着腮就开始抱怨:“肖先生,你这样请我吃东西,我要是吃胖了没人来找我演电影可怎么办?”
    “季萱,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你长得好看,总有人会来找你演电影。”他和颜悦色的说。
    “可是胖子不上镜啊……”她依旧托着腮,一脸烦恼。
    她突然坐直身子,冲着他狡黠一笑:“肖树则,要不,你养我?”
    他放下筷子,笑:“好啊。”
    “肖某,求之不得。”
    随着筷子落在盘上的一声脆响,面前的人突然如烟云般散去,只有一阵微风拂过空荡荡的座位,莫名寂寥。


    毕竟只是个梦而已。
    是梦,总该醒的。
    只是这般的好梦如旧,他此生不会再有。


    梦醒后又是另一个世界。
    他被绷带绑得严严实实,手上还挂着葡萄糖,只要稍微一动身上的枪伤就会有撕裂一般的剧痛。
    副官说,他昏迷了三天。
    他中了三枪,两枪在胸口,一枪在腿上。胸口那两枪擦着心脏过去,再加上他的身份注定了他不能死,他才侥幸捡回一条命。
    醒来后他就很少去想季萱。没什么别的原因,只是觉得多想无益,终归她还是选择了站在自己的对立面,他再想又能怎样?
    何况他如今也很忙,心里已经没有位子再留给她了。
    他每日只是看从北平送来的文件,偶尔坐下来发呆权当休息。毕竟伤势未愈,胸口还缠着绷带,直挺挺的军服穿在身上也很难受,但他还是得强撑着。
    因为他这次受伤,有很多事务都落下了。这段时间正是直系与皖系军阀关系紧张的时候,矛盾一触即发,为了不延误军机,哪怕他如今仍是重伤未愈也不得不强撑着来处理事务。
    上海警备司司长一天三趟的来回报案情进展,翻来翻去总是那一句“凶犯尚未捉拿归案”,还不停擦着额头上的虚汗,生怕自己一不爽就把他给崩了。其实她有没有被捉住都无所谓,反正他也不在乎这些了。
    更何况他也不需要在乎。
    大概在他醒来后的第三天,专门负责照顾他的护士换了一个。虽然穿着满医院都是的护士服,带着厚重的白口罩,甚至还在唯一露在外面的眼睛化了点妆做掩饰,可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是季萱。
    他不清楚她来这里的目的,也许是因为行刺失败,她需要再补上一枪,但十多天来,她就这样站在一边,一句话也不说,只是默默的帮他倒热水、换药、捻好被子,就像一个真正,的训练有素的护士。而无论是与她有过多次接触的副官还是主管捉拿她的警备司司长都没有发现,那个害他重伤的罪魁祸首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
    季萱呐季萱,你果然是上海滩电影演的最好的那个。他心想。
    她用一出爱情戏换他的命,他入了戏,而她却冷眼旁观,最终潇洒抽身离去。
    自始自终,这一出两情相悦的戏码都不过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罢了。
    偶尔看看报纸,尽管过去了快半个月,报纸上肖将军遇刺案依然是报得风风火火。可见虽然繁华,但上海一年到头值得报社大书特书的事情也就那么几件。这是一座慢节奏的城市,哪怕百里之外便是战火燎原,这座城里该纸醉金迷的还是纸醉金迷,该花天酒地的还是花天酒地,是和严谨庄重的北平毫不相似的两个地方。
    上海,果然是不适合他这种军人的所在。
    突然就觉得很烦,于是合上报纸自言自语道:“我恨她。”
    有多恨她,就有多爱她。
    副官站得笔直一声不吭,季萱也是。他转过头,目光越过副官,落在她身上:“护士小姐,你似乎从来都不说话。”
    算了,他和她还能说什么,倒不如都装成陌生人。
    她摇摇头,指了指自己的喉咙。
    “哦,你是哑巴。”
    “哑巴最好,能够听别人说话,口风最紧。”
    他开始对她说一些自己的事。



    “肖家向季家提亲时,我是无所谓的。”
    “反正只是在家里的摆设,只要对方家境优良,举止得体,就不错了。自然,若是对我的仕途有所裨益便更好些。”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对她说这些。大约是觉得,如果他现在不说出来,将来就再也没机会说出来。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没想到新娘子跑了。一个人翻窗户,,偷乘乌蓬船出了周庄,到了上海做演员。”
    “老头子气疯了,当场就和季家断了交,我虽然不太在乎这些,但也觉得面子丢得委实有点大。”
    “那时候也是年少气盛,没过多久就跑去电影院看了她的电影,只不过是为了看看让我颜面扫地的女人是什么样子。”
    他轻叹了一口气:“结果,除却巫山不是云。”
    “不过我倒是坚信,缘分不到,即便强取豪夺得来的也不是自己的。”
    “只是没想到,竟然又相遇了。”看她在一旁站的腿软,他指了指床边的凳子,示意她坐下,“护士小姐,我之人说起来就没完没了的,你坐着听,别累着了。”
    看着她战战兢兢坐下,他才继续道:“这次要是真的缘分到了,我就带部队去给月老烧香。没想到她来,是想杀我。”
    一边的副官动了动,被他用目光压了回去。
    “负责开枪的人枪法不好,第一次打落了一朵桃花,第二次打落了一只乌鸦,第三次打伤了她的腿——”他轻轻一笑,“自己人打自己人,看的我自己都急了,恨不得把枪抢过来对着自己脑门来一下,还省得他们麻烦。”
    季萱在凳子上不安地扭动,眼神不停的瞟向门口,终于站了起来,往后退了几步。
    “护士小姐,你别急着走呀?”听到他这样说,她摇摇头,又站回了原本的位子。
    他深深看她一眼:“我本来相信,自己是能让她回心转意的。”
    她做了一串手势,很奇怪的,他居然看懂了。他摇摇头:“你是想问,如果她现在回心转意,还来得及吗?不,来不及了。”
    他把手放在心口上,盖住枪伤。尽管过去了半个月,这里还是很痛。他对她笑了笑,然后看着窗外的桃树。两个月前,这棵树还是满树桃花,像是一片艳丽的云霞,如今却只剩枝叶苍翠。
    “这三枪,打得真是太痛了。”


    那天的对话,最终以季萱手忙脚乱的示意自己该去给他拿药了然后匆匆离去而告终。之后负责照顾他的护士就又换了一个。
    也不是再也没见过她,之后她又来过一次。
    那时他快要出院,副官在边上收拾衣物,她站在他身后,他在看一张两年前的旧报纸。
    旧报纸上有她两年前的演出报道和照片。那时她刚拍完成名作《花赏草》,风头正盛,只是大约是因为刚出道,笑得有些傻气。他看完后就把它撕成一片一片,扔到废纸桶里去了。
    副官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
    这份报纸他留了很久,副官是知道的。
    就像那句“这次要是缘分真的到了,我就带着部队去给月老烧香”一样,这句戏言他真的对副官说过。
    她站在他身后,大气都不敢出,直到傍晚有人来换了班,她也没说一句话,第二天就又不见了人影。
    大概三天之后,他在床头柜上发现了一张纸条。
    熟悉的字迹,只有一句话。
    写的是:“解甲归故里,白首不相离。”
    他照样把它扔进了废纸篓。
    如今国已不国,又何以为家?
    就算是卸甲归田,与他相守一生的也不是他愿得的那个一心人。
    那又何必再解甲归故里呢?


    出院之前他回了一趟肖公馆。
    刺杀事件一出,他也就没了继续呆在上海的理由。段祺瑞也是看重他,坚决要他回北平,再加之天津战事吃紧,他也就没有拒绝,准备出了院就回北平。
    肖公馆里还放着他许多私人物品以及一些从前的旧文件,如今他要走了,自然是没理由把这些东西继续留在这儿的。
    更何况,今次一去,他再也不会回来。
    说是逃避也好,说是决绝也好,总之他不想再回来了。这座城市并不适合他。
    这种小事本来要副官去做就好了,可他正好觉得日日呆在医院里有些闷了,干脆就跟着一起去。
    副官收拾,他在院子里走走,散散心。走得有些累了,就回了屋里,沏了杯茶慢慢等着。
    倒是难得的悠闲。
    副官从书房里出来,表情古怪的很。他手里捏着一张纸,低声问他:“将军,这个……怎么处理?”
    他正要喝茶,闻言将杯子放了放,瞟一眼副官手里的东西,目光顿一顿,语气不变:“烧了。”
    “是。”副官应了一句,转身就把那张结婚证给扔进了火盆。
    他慢慢的把手里的茶喝完,再放下杯子时,那张曾经承载着他最初的真心的结婚证已经和火盆里其他废弃的旧文件一起化为了灰烬。
    不必再留的东西,没了,也好。


    之后的出院仪式颇为隆重,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物,不管他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或者认识他的还是不认识他的基本上都来了。他冷眼旁观着,倒也没什么感觉,就好像出院的人不是他一样。
    这么个场面,倒也只有上海滩这帮不识人间疾苦的老爷少爷们才能折腾出来了。
    隔着人群,他看见肥胖的警备司长一直站最外围,不停的用手帕擦着脸上的汗。
    到底是没能破案。
    一群人众星捧月的拥着他走向停在医院外的军车,副官跟在他身边,以防有人趁乱行刺。上车前他再看一眼医院,他站的角度倒是可以清楚的看见自己住过的病房的窗户,以及窗户后的那个人。
    她在那里,他一直都知道。
    他转身给了副官一封信,然后头也不回的上了车。
这封信,副官一定会交给她。
    信其实很简单,只有两行字: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其实我觉得,季小姐扮演护士,也是有声有色,尽职尽责。”
    终究对她还是无话可说。
    从心动到心死,他们只用了四个月;可从错过到再见面,他却等了两年。
    车子一路开得飞快,像是要把那些过往尽数弃之于后。他在车后座坐得笔直,眼里是刀剑般锐利的寒光。
从上车起他只说了三个字:
    “去前线。”
    过去的已经过去,开始的才刚开始。
    他的路,终究只能一个人孤独的走下去。


尾声


    之后就是相忘于江湖。
    他就像是忘了她,再次走上了当初的路,那条不归路。
    1920年7月14日,也就是他出院之后两年零一个月,直皖战争爆发。以曹锟为首的直系军阀与以段祺瑞为首的皖系军阀为争夺北京政府的统治权,在京津地区开战。
    段祺瑞的东线指挥官,是他。
    其实当初的刺杀与休养时的劳心终究还是让他落下了病根,这样的他,上战场会引起很多变数,但他还是去了,因为他没有别的选择。
    他不去,段祺瑞必败无疑;但他若去了,胜负尚未可知。
    这是一场豪赌,事实证明,最后他们还是赌输了。
    他带伤作战,中途病重倒下。
    作为皖系军阀主心骨的他的发挥失利,带动了全局转变。
    7月19日,皖系落败,段祺瑞被迫辞职,失去了对北京政权的控制。
    轰轰烈烈的直皖战争,历时不过五天。
    段祺瑞失了势,他自然也就失了靠山,倒也是狼狈不堪。好在曹锟总还是觉得他有用,也就将他收入麾下,不然以他如今的病弱和无所依靠,只怕早就被昔日仇家取了性命。
    只可惜逃得过一时逃不过一世。他早年在军界树敌太多,再加之曹锟给他的警戒并不如当初段祺瑞的严密,他最终还是遇到了一场计划严密蓄谋已久的报复。
    那时他正在火车上,1931年12月2日,头等舱。他慢慢喝着茶,看着窗外。窗外景物飞速后退,仿佛当它停下时不是在他的目的地,而是回到了过去的旧时光。
    他想起很多年前,当副官犹豫着问他是否还要继续关注季萱时,他鬼使神差的点了点头。
    说到底,终归不是不在乎的。
    他想用这种方式,把她强行留在他的生活中。
    所以当他知道她要赶去某个地方但买不到车票而他正好也要去那里时,他叫了一个报童,把自己的票以黄牛的名义卖给了她,然后自己转定第二天的票。
    车子进了天津车站,银灰色铁轨上覆着薄薄的一层雪。他把杯子放下时,突然觉得耳边很响,身体很热。
触目皆为一片火红。
    他看着铁皮车厢一寸一寸爆裂开来,连带着桌子、茶杯、沙发,以及他的身体。
    其实是发生在一瞬间的事,但他却觉得有如永恒般漫长。
    死亡,原来是这样的。
    他缓缓勾起嘴角,笑了。
    脑海中回忆涌动。既有金戈铁马的肃杀,又有红袖添香的温柔;既有轻狂年少的豪情,又有暗含于心的机锋;既有无与伦比的喜悦,又有刻骨铭心的悲伤。
    人生百味,爱恨情仇,此刻都一一尝了。
    他此一生,不过家国天下,知己红颜。


    - F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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